電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以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為載體,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訂立的勞動合同。
依法訂立的電子勞動合同
具有法律效力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用人單位要提示勞動者 及時下載和保存 電子勞動合同文本
告知勞動者查看、下載 電子勞動合同的方法 并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用人單位要確保勞動者 可以使用常用設備 隨時查看、下載、打印
電子勞動合同的完整內容 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費用
《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第十三條明確,勞動者需要電子勞動合同紙質文本的,用人單位要至少免費提供一份,并通過蓋章等方式證明與數據電文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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